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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来”到“沉下去” 云南打造法官培训新模式/唐时华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30 13:47:47  浏览:880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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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来”到“沉下去” 云南打造法官培训新模式
----辗转千里,巡回培训,深入基层,针对实际,数千法官就地培训

唐时华


一、峨山:云南法官巡回培训全面展开

  2009年3月6日,风和日丽,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讲师团全体人员集中在玉溪市峨山县法院举行巡回培训启动仪式,这标志着2009年云南全省基层法院巡回培训工作全面展开。
启动仪式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巡回培训讲师团领导小组组长田成有作了题为《司法的职业化与人民性》的演讲,亲自为巡回培训讲了第一课。

二、巡回就地培训,传统法官培训模式的转变

  由于云南地处边疆,经济相对落后,与发达地区法官比较,基层法官的专业素质和适用法律能力还有一定差距。不少法官知识老化,观念陈旧。
  为解决这些问题,据云南高院分管法官培训的田成有副院长介绍,近年来云南高院不断拓宽法官培养、培训新渠道,比如举办司法考试培训班;与武汉大学合办在职研究生班;委托云南民族大学定向培养少数民族法官;每年拿出数百万元用于法官的培训补助等。
  从2008年开始,云南高院对全省法官培训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变传统的统一集中到省会城市培训到组织巡回培训讲师团深入各地基层法院培训,也就是从“请进来”到“沉下去”;变“填鸭”式的法官培训到有针对性的解决基层法院审判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巡回培训不增加基层法院负担,所有费用由云南高院负担。
  这种培训方式的优势显而易见: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整合了培训资源,节约了基层法院培训经费;提高了基层法官思想道德素养和审判业务技能,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受到了中、基层法院的普遍欢迎。
  2008年4月8日,云南高院在武定县法院首次举行法官巡回培训启动仪式,此后的2个月间,云南高院法官培训讲师团行程5000多公里,辗转于楚雄、临沧、怒江、丽江、迪庆等边疆民族地区的3个中级法院和21个基层法院。参加培训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计1143人,其中少数民族法官306人,人民陪审员33人。
  记者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巡回培训的一份通知上看到这样的内容:巡回培训所到的各基层法院,事先必须组织各审判庭书面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以便培训小组成员作出针对性解答。
  2008年,云南法官巡回培训小组教师在各地交流问题332个,内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司法礼仪等各方面。
  在怒江州巡回培训小组的司法礼仪教学结束后,该州兰坪县法院立即制定了礼仪规范、法官文明用语等制度。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的王顺贤这样感叹:“在单位就能听到专家的讲课,而且讲的都是我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样的巡回培训真是好!”
  同时,在互动交流过程中,通过解答参加培训法官提出的问题,巡回培训教师获得了大量新的信息,对基层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法官培训、法院调研等工作积累了鲜活的第一手素材。
  在培训过程中,许多基层法院还邀请了当地政法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这一做法,使党委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对法院工作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法院获得支持奠定了基础。

三、制度化与多样性的方向

  在一年多的法官巡回培训过程中,讲师团逐步采取了研讨式、座谈式、庭审观摩式等讲学方式。
据了解,下一步,除了面授,培训讲师团还计划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网络培训,这样既可以解决工学矛盾,节约培训成本,还可扩大培训的受益面和信息获得途径。
  2009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进一步要求,把巡回培训作为法官培训工作的重要部分,加大培训规模和力度。
  一个针对云南及云南法官实际的培训模式正在逐步成型。
  为切实解决好巡回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2009年3月4日,云南高院了召开“巡回培训教学研讨会”,对巡回培训教学内容、方式、管理等各方面工作进行总结、研讨和部署。
  2009年3月6日,随着云南法院巡回培训仪式在玉溪峨山县启动,启动仪式结束后,云南法院巡回培训讲师团3个小组立即奔赴全省6个州市30个基层法院展开巡回培训。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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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2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2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有效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我委组织国家人感染H7N9禽流感临床专家组,结合现有病例诊疗经验,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2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医疗机构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临床诊疗工作中参考使用。
  2013年4月2日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卫发明电〔2013〕5号)同时废止。

附件: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doc
http://www.moh.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3/04/20130410212136993.doc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4月10日






附件
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
(2013年第2版)

    人感染H7N9禽流感是由H7N9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自2013年2月以来,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先后发生不明原因重症肺炎病例,其中确诊人感染H7N9禽流感33例,9例死亡。均为散发病例。
    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加强重症病例救治,注意中西医并重,是有效防控、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的关键。
    一、病原学
    禽流感病毒属正粘病毒科甲型流感病毒属。禽甲型流感病毒颗粒呈多形性,其中球形直径80~120nm,有囊膜。基因组为分节段单股负链RNA。依据其外膜血凝素(H)和神经氨酸酶(N)蛋白抗原性不同,目前可分为16个H亚型(H1~H16)和9个N亚型(N1~N9)。禽甲型流感病毒除感染禽外,还可感染人、猪、马、水貂和海洋哺乳动物。可感染人的禽流感病毒亚型为H5N1、H9N2、H7N7、H7N2、H7N3,此次报道的为H7N9禽流感病毒。该病毒为新型重配病毒,其内部基因来自于H9N2禽流感病毒。
    禽流感病毒普遍对热敏感,对低温抵抗力较强,65℃加热30分钟或煮沸(100℃)2分钟以上可灭活。病毒在较低温度粪便中可存活1周,在4℃水中可存活1个月,对酸性环境有一定抵抗力,在pH4.0的条件下也具有一定的存活能力。在有甘油存在的情况下可保持活力1年以上。
    二、流行病学
    (一)传染源。目前已经在禽类及其分泌物或排泄物分离出H7N9禽流感病毒,与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高度同源。传染源可能为携带H7N9禽流感病毒的禽类。现尚无人际传播的确切证据。
    (二)传播途径。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密切接触感染的禽类分泌物或排泄物,或直接接触病毒感染。
    (三)高危人群 。在发病前1周内接触过禽类者,例如从事禽类养殖、贩运、销售、宰杀、加工业等人员。
    三、临床表现
    根据流感的潜伏期及现有H7N9禽流感病毒感染病例的调查结果,潜伏期一般为7天以内。
    (一)症状、体征和临床特点。
    患者一般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少痰,可伴有头痛、肌肉酸痛和全身不适。重症患者病情发展迅速,多在5-7天出现重症肺炎,体温大多持续在39℃以上,呼吸困难,可伴有咯血痰;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感染性休克,甚至多器官功能障碍,部分患者可出现纵隔气肿、胸腔积液等。
    (二)实验室检查。
    1.血常规。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或降低。重症患者多有白细胞总数及淋巴细胞减少,可有血小板降低。
    2.血生化检查。多有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C反应蛋白升高,肌红蛋白可升高。
    3.病原学及相关检测。抗病毒治疗之前必须采集呼吸道标本送检(如鼻咽分泌物、口腔含漱液、气管吸出物或呼吸道上皮细胞)。有病原学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尽快检测,无病原学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应留取标本送指定机构检测。
    (1)甲型流感病毒抗原筛查。呼吸道标本甲型流感病毒抗原快速检测阳性。但仅可作为初筛实验。
    (2)核酸检测。对患者呼吸道标本采用real time PCR(或RT-PCR)检测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
    (3)病毒分离。从患者呼吸道标本中分离H7N9禽流感病毒。
    (4)动态检测双份血清H7N9禽流感病毒特异性抗体水平呈4倍或以上升高。
    (三)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生肺炎的患者肺内出现片状影像。重症患者病变进展迅速,呈双肺多发磨玻璃影及肺实变影像,可合并少量胸腔积液。发生ARDS时,病变分布广泛。
    (四)预后。人感染H7N9禽流感重症患者预后差。影响预后的因素可能包括患者年龄、基础疾病、合并症等。
    四、诊断与鉴别诊断
    (一)诊断。根据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可作出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诊断。在流行病学史不详的情况下,根据临床表现、辅助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特别是从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标本中分离出H7N9禽流感病毒,或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或动态检测双份血清H7N9禽流感病毒特异性抗体水平呈4倍或以上升高,可作出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诊断。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周内与禽类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接触史。
    2.诊断标准。
    (1)疑似病例:符合上述临床表现,甲型流感病毒抗原阳性,或有流行病学接触史。
    (2)确诊病例:符合上述临床表现,或有流行病学接触史,并且呼吸道分泌物标本中分离出H7N9禽流感病毒或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或动态检测双份血清H7N9禽流感病毒特异性抗体水平呈4倍或以上升高。
    重症病例:肺炎合并呼吸功能衰竭或其他器官功能衰竭者为重症病例。
   (二)鉴别诊断。应注意与人感染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季节性流感(含甲型H1N1流感)、细菌性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腺病毒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肺炎等疾病进行鉴别诊断。鉴别诊断主要依靠病原学检查。
     五、治疗
    (一)对临床诊断和确诊患者应进行隔离治疗。
    (二)对症治疗。可吸氧、应用解热药、止咳祛痰药等。
    (三)抗病毒治疗。应尽早应用抗流感病毒药物(见附件)。
    1.抗病毒药物使用原则。
    (1)在使用抗病毒药物之前应留取呼吸道标本。
    (2)抗病毒药物应尽量在发病48小时内使用。重点在以下人群中使用:
    ①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②甲型流感病毒抗原快速检测阳性的流感样病例;
    ③甲型流感病毒抗原快速检测阴性或无条件检测的流感样病例,具有下列情形者,亦应使用抗病毒药物:
    A.有密切接触者(包括医护人员)出现流感样症状者;发生聚集性流感样病例及在1周内接触过禽类的流感样病例;
    B.有基础疾病如慢性心肺疾病,高龄,孕妇等流感样病例;
    C.病情快速进展及临床上认为需要使用抗病毒药物的流感样病例;
    D.其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3)对于临床认为需要使用抗病毒药物的病例,发病超过48小时亦可使用。
     2.神经氨酸酶抑制剂:
    (1)奥司他韦(Oseltamivir):成人剂量75mg每日2次,重症者剂量可加倍,疗程5-7天。1岁及以上年龄的儿童患者应根据体重给药:体重不足15Kg者,予30mg每日2次;体重15-23Kg者,予45mg每日2次;体重不足23-40Kg者,予60mg每日2次;体重大于40Kg者,予75mg每日2次。对于吞咽胶囊有困难的儿童,可选用奥司他韦混悬液。
    (2)扎那米韦(Zanamivir):成人及7岁以上青少年用法:每日2次,间隔12小时;每次10mg(分两次吸入)。
    (3)帕拉米韦(Peramivir):重症病例或无法口服者可用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成人用量为300-600mg,静脉滴注,每日1次,疗程1-5天。 目前临床应用数据有限,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
    轻症病例应首选奥司他韦或扎那米韦。应根据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情况,决定是否延长疗程。
    3.离子通道M2阻滞剂:目前实验室资料提示金刚烷胺(Amantadine)和金刚乙胺(Rimantadine)耐药,不建议单独使用。
    (四)中医药治疗。
    1.发热、高热、咳嗽、痰少、喘闷、白细胞减少或疑似、确诊等患者:
    疫毒犯肺,肺失宣降证。
    症状:发热,咳嗽,少痰,头痛,肌肉关节疼痛。舌红苔薄,脉数滑。舌红苔薄,脉滑数。治法:清热解毒,宣肺止咳。
    参考处方和剂量:银翘散合白虎汤。
    金银花30g、连翘15g、炒杏仁15g、生石膏30g
    知母10g、桑叶15g、芦根30g、青蒿15g
    黄芩15g、生甘草6g
    水煎服,每日1—2剂,每4—6小时口服一次。
    加减:咳嗽甚者加枇杷叶、浙贝母。
    中成药:可选择疏风解毒胶囊、连花清瘟胶囊、金莲清热泡腾片等具有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功效的药物。
    中药注射液:喜炎平注射液、热毒宁注射液、参麦注射液。
    2.高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感染性休克等患者:
    疫毒壅肺,内闭外脱证。
    症状:高热,咳嗽,痰少难咯,憋气,喘促,咯血,或见咯吐粉红色泡沫痰,伴四末不温,四肢厥逆,躁扰不安,甚则神昏谵语。舌暗红,脉沉细数或脉微欲绝。
    治法:解毒泻肺,益气固脱。
    参考处方和剂量:宣白承气汤合参萸汤。
    生大黄10g、全瓜蒌30g、炒杏仁10g、炒葶苈子30g
    生石膏30g、生栀子10g、虎杖15g、莱菔子15g
    山萸肉15g、西洋参15g
    水煎服,每日1—2剂,每4—6小时口服或鼻饲一次。
    加减:
    高热、神志恍惚、甚至神昏谵语者,上方送服安宫牛黄丸;
    肢冷、汗出淋漓者加炮附子、煅龙骨、煅牡蛎;
    咯血者加赤芍、仙鹤草、功劳叶;
    口唇紫绀者加益母草、黄芪、当归。
    中成药:可选择参麦注射液、参附注射液、喜炎平注射液、热毒宁注射液。
    3. 以上中药汤剂、中成药和中药注射液不作为预防使用。
    (五)加强支持治疗和预防并发症。注意休息、多饮水、增加营养,给予易消化的饮食。密切观察,监测并预防并发症。抗菌药物应在明确继发细菌感染时或有充分证据提示继发细菌感染时使用。
    (六)重症病例的治疗。对出现呼吸功能障碍者给予吸氧及其他相应呼吸支持,发生其它并发症的患者应积极采取相应治疗。
    1.呼吸功能支持:
    (1)机械通气:重症患者病情进展迅速,可较快发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在需要机械通气的重症病例,可参照ARDS机械通气的原则进行。
    ①无创正压通气:出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患者,早期可尝试使用无创通气。但重症病例无创通气疗效欠佳,需及早考虑实施有创通气。
    ②有创正压通气:鉴于部分患者较易发生气压伤,应当采用ARDS保护性通气策略。
    (2)体外膜氧合(ECMO):传统机械通气无法维持满意氧合和(或)通气时,有条件时,推荐使用ECMO。
    (3)其他:传统机械通气无法维持满意氧合时,可以考虑俯卧位通气或高频振荡通气(HFOV)。
    2.循环支持:加强循环评估,及时发现休克患者。早期容量复苏,及时合理使用血管活性药物。有条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并指导治疗。
    3.其他治疗:在呼吸功能和循环支持治疗的同时,应当重视其他器官功能状态的监测及治疗;预防并及时治疗各种并发症尤其是医院获得性感染。
    六、其它
    严格规范收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防控措施。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疾病传播途径采取防控措施。具体措施依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的相关规定。
    七、转科或出院标准
    (一)因基础疾病或合并症较重,需较长时间住院治疗的患者,待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连续2次阴性后,可转出隔离病房至相应病房或科室进一步治疗。
    (二)体温正常,临床症状基本消失,呼吸道标本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连续2次阴性,可以出院。
    
    附件:有疫情地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早检早治流程图

    
附件

有疫情地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
早检早治流程图


流感样病例

采集呼吸道标本

甲型流感病毒抗原快速检测
         

抗病毒治疗 阳性 阴性 抗病毒治疗

核酸检测、病毒分离

                   阳性 阴性
 
                 确诊病例 排除人感染H7N9禽流感

A.有密切接触者(包括医护人员)出现流感样症状者;发生聚集性流感样病例及在1周内接触过禽类的流感样病例;
B.有基础疾病如慢性心肺疾病,高龄,孕妇等流感样病例;
C.病情快速进展及临床上认为需要使用抗病毒药物的流感样病例;
D.其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电力生产建设大型发送变电设备、急需物资运输管理办法

电力部


电力生产建设大型发送变电设备、急需物资运输管理办法
1995年3月28日,电力部

为了适应电力工业迅速发展的需要,确保电力生产建设所需大型发送变电设备和重要物资的运输,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运输管理机构及职责
电力部物资局归口管理电力生产建设所需大型发送变电设备和国家重点工程设备物资的运输及电力工程防汛、渡汛、事故抢修等急需物资的运输工作。其职责是:
1、根据国家下达的电力年度投产计划(含技改项目),会同有关司局编制大型发送变电设备运输年度计划。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型发送变电设备运输的调度、协调等管理工作。参与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大件运输的可行性研究,参与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大件运输特殊运输费用的协调审查工作。
二、大件运输计划编制
1、年度大型发送变电设备运输计划的编制,由各主管投产项目的网省局根据部下达的投产计划(含技改项目),于年初2月28日前填报“年度投产项目大型发送变电设备运输计划表”(详见附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部物资局和建设司。汇总后报送铁道部运输局、国家计委重点司。
2、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大型发送变电设备需要变更计划时,应提前电告物资局,以便及时与铁道部运输局联系,安排好运输。
3、国家重点工程急需物资的运输,各制造厂或工程主管单位在向发货车站、铁路分局报送月度货运计划的同时,于每月8日前报物资局,由物资局汇总上报铁道部运输局重点安排。月度运输计划批准及发运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反馈。
4、工程防汛、渡汛,事故抢修等急需设备物资,按特殊情况及时联系,及时办理计划及运输。
三、大型设备运输调度及协调工作
1、各网、省电力局和工程主管单位应及时将工程大件运输方案报送物资局和建设司,物资局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积极做好协调承运工作。
2、铁路大件运输以国家年度电力投产计划及报送铁道部运输局的大件运输计划为依据,在国家计委、铁道部的支持下,统筹安排和调度车辆。物资局积极配合铁道部做好调度协调工作。同时要求工程单位在大件运输过程中,对超级超限设备特别是禁止会车的设备运输要委托或派专人押运,掌握运行情况并及时反馈物资局,以便协同有关部门解决运输途中发生的问题。
3、各工程单位在大件运输所需特种车辆到达工地时,应及时卸货并报物资局。
4、各网、省电力局和工程主管单位要根据情况设专人负责大件运输工作,及时通报运输信息。
四、其它工作
物资局定期编报《运输简报》,及时向部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运输情况,传达贯彻有关运输的指示和意见,做好调度协调及部交办的各项运输工作,为电力行业的运输提供优质服务。
年度投产项目大型发送变电设备运输计划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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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产项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到站|交货期|供货厂|使用特种车辆(吨位/辆)|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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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电话: 填表人:

填报说明:
1、投产项目名称必须与电力部下达的投产计划项目名称一致。
2、本表只填报发电机、主变压器、厂用变、除氧水箱、冷凝器、空气予热器、磨煤机等大型发送变电设备。大型发送变设备运输使用特种车辆只填报60吨及以上的特种车辆。
3、水轮发电机组,可根据每个部件使用不同吨位的特种车辆分别填报。
4、已到货的设备仍需填报本表,在备注栏内注明已到货。
5、上年未发运的大型设备转到当年运输的,仍请按上述规定填报。
6、进口设备使用的特种车辆无法填报的,可附上设备运输重量、尺寸(附三视图)和到达港口
7、需公路运输的大型设备,请与铁路分开填报。
8、表中的设备交货期请按电力部、机械部两部排队的交货顺序填报。
9、年度投产项目指的是当年和次年上半年的投产项目